在美国联邦法规关于通讯类产品,及法规的CFR 47部分有详细的产品要求。主管的部门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,即通常所熟知的FCC。
FCC的职责主要是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,电视,电信,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外的通信,以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。
大多数电子类产品如:无线电应用产品,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,就需要做强制性的FCC认证,取得FCC的认可。FCC认证,需由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FCC技术标准来进行检测和批准。进口商和海关代理人要申报每个无线电频率装置符合FCC标准,即FCC许可证。
取得FCC许可,即需要满足CFR 47中关于电磁兼容方面的要求(一些有关跳关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)。FCC许可方式有:Certification, DOC 和Verification。不同的产品是需要选择不同的许可方式来操作的。
有关FCC认证许可方面的事宜,请联系广州汉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协助您完成产品FCC许可,早日成功进入美国市场。
FCC认证许可的产品范围:
FCC认证的产品范围按照用途可以分成A、B两大类。 A类为商务或工业用途的产品; B类为用于家庭用途的产品 (较严格) FCC认证产品范围按照功能可以分以下几类:IT类、AV类、家用电器类、通讯类、低功率无线发射类产品。
1.申请FCC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证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。 2.将提供给用户的FCC认证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。(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,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) 3. FCC认证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。(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,应加以描述) 4.有关FCC认证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,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。 5.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。
备注说明 1.相关的文件资料需为中英文两种。 2.为缩短FCC认证周期,提供的资料最好为电子文档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