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条约是通过几种欧盟法律法规类型来实现的。其中有些是有约束力的,有些没有。有些欧盟法律法规是适用于整个欧盟,有些欧盟法律法规仅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国家或个人公司。欧盟法律法规类型主要包括Regulations (欧盟条例), Directives (欧盟指令), Decisions (欧盟决议), Recommendations (欧盟建议) 和Opinions (欧盟意见)。
欧盟条例 Regulations
“欧盟条例”是一项具有约束力的立法行为。整个欧盟国家都必须遵守。
欧盟指令 Directives
“欧盟指令”是设定某一目标,所有国家都必须达到的一种法律行为。其取决于各国家怎样去实行。例如,关于加班时间的指令,该指令规定了过度加班是违法的,并设定了最少休息时间和最多加班小时数。各国家由此决定各自自己的施行法律措施,但要遵守这一指令的目标。
欧盟决议 Decisions
“欧盟决议”是针对指定的某欧盟国家或个人公司具有约束力的法规,并且直接适用。例如欧盟委员会曾经发出的一份关于微软公司滥用其主导的positionpdf市场的罚款的决议,其只针对微软公司具有效力。
欧盟建议 Recommendations
“欧盟建议”没有约束力。“欧盟建议”允许某机构发表其观点,提出一系列建议,但其内容对涉及的对象没有法律效力。
欧盟意见 Opinions
“欧盟意见”是一种允许某机构发表非约束力声明的工具,即其内容对设计的对象不构成法律效力。例如当某一欧盟法规制定出来的时候,委员会从各自特有的区域性,经济和社会的角度给出意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