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标准由三个欧洲标准化组织制定,分别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(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, CEN)、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(European Committee for Electro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, CENELEC)、欧洲电信标准协会(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, ETSI)。这三个组织都是被欧洲委员会按照指令98/34/EC正式认可的标准化组织,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标准化工作。CENELEC负责制定电工、电子方面的标准;ETSI负责制定电信方面的标准;而CEN负责制定其他所有领域的标准,如机械工程、建筑和土木工程、燃气用具、冷却装置、取暖装置、通风设备、生物和生物工艺学、卫生保健、日用品、体育用品及娱乐设施、个人防护设备、工作场所的卫生和安全设备、信息及通讯技术、质量认证、环境、消费品、食物、材料等。这三个组织分别按照自己的组织机构和标准制定程序,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进行欧洲标准的制定工作。
为了建立和完善欧洲统一大市场,1980年代以来,欧共体就技术立法和标准化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。其中,影响最大的是1985年颁布实施的《技术协调和标准的新方法决议》。该决议中明确规定,在欧共体技术立法文件中,只规定产品投放市场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,而满足这些基本要求的技术标准,则委托欧洲标准化机构以“协调标准”形式制定,从而使欧洲标准成为支持技术立法、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工具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