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能源效率标识,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,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。
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《目录》的用能产品标注中国能效标识,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中国能效标识样式、规格以及标注规定印制和使用中国能效标识,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。列入《目录》的用能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,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中国能效标识。在产品包装物、说明书、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中国能效标识,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,并清晰可辨。
列入《目录》的用能产品,生产者应当于出厂前、进口商应当于进口前向授权机构申请备案。
中国能效标识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制件;进口商营业执照以及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复制件;
(二)产品能效检测报告;
(三)中国能效标识样本;
(四)产品基本配置清单等有关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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